一、大连干细胞与中医药协同创新示范中心概况
大连干细胞与中医药协同创新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是事业单位性质的自贸区内首个干细胞与中医药融合创新平台。示范中心聚焦细胞和中医药创新药物前沿领域,致力于开展干细胞与中医药的基础研究、临床转化和产品研发,努力打造以干细胞与中医药为特色的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中试共享平台。
为满足示范中心多层次用人需求,拟招聘非编合同制工作人员若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招聘岗位及用人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用人基本条件:应聘人员中年龄原则上要求应届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非应届博士毕业生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非应届硕士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说明为准。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11月30日(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不包括周六、周日);
②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需要准备的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一个PDF文件,不大于10MB)发送至dlscphr@sina.com邮箱中,进行报名。原件在笔试或面试考核前进行审核;
③报名材料:
1)《大连干细胞与中医药协同创新示范中心2023年非编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
4)学籍验证报告(本科及以上)
a.国内高校毕业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要求近期有效;
b.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5)外语等级证书;
6)本人特殊业绩:有奖项、计算机特长、发表SCI文章等,请提供获奖证书、计算机证书或SCI文章检索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④报名材料不全、失效及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2. 资格审查:
示范中心人力资源招聘小组将按照岗位用人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应聘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书及证明材料进行真伪鉴定,对于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相关考核信息。
3. 考核:
考核工作侧重于考查应聘人员思想品质、逻辑思维、表达沟通、仪表礼节、外语口语、专业知识等方面综合素质。考核总分100分,60分及格,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考核时间、地点、形式、内容等信息,我中心将另行邮件/电话通知,请随时留意。
4. 体检:
进入体检名单的应聘人员按照示范中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5. 录用:
本次招聘对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自报到之日起三个月。对于试用期合格的人员,示范中心予以正式录用;对于试用期不合格的人员,示范中心不予录用。
四、组织与监督
本次人员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工作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保证招聘质量。招聘工作由示范中心人力资源招聘小组负责组织。
示范中心招聘工作联系人:隋老师 联系电话:0411-83635963-3031
附件1:大连干细胞与中医药协同创新示范中心2023年非编合同制人员招聘计划信息表.docx
附件2:大连干细胞与中医药协同创新示范中心2023年非编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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